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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北京2月17日訊記者周芬棉 中國證監會今日在其網站公開現存的63項行政審批事項,接受社會監督。社會各界對證監會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建議,可向證監會辦公廳提出。
  記者查閱發現,此63項行政審批項目,涉及證券公司設立、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審批,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購買、發行股份、分立、合併及要約收購,涉及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資格,涉及期貨交易所上市、制定章程、住所變更、合併分立,涉及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設立,新三板,以及會計師事務所及資產評估機構提供中介服務資格審批等多方面審批事項,其依據主要是證券法、公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證監會近來減少、取消行政審批事項力度不斷加大。在1月28日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中,證監會擬再次取消三項行政審批,分別為證券公司借入次級債審批、境外期貨業務持證企業年度外匯風險敞口核定,以及證券公司專項投資審批等,其依據主要是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根據《決定》,國務院將依據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與此相關,證監會對現存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不斷進行梳理,先後進行十二批廢止工作。2月14日證監會發佈公告稱,經對自證監會成立以來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公佈的證券期貨類規章進行了再次清理,其中自2010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間,應予廢止的規章22件,其中包括因新基金法發佈而被廢止的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等,另有55件規章已經明令廢止,共77件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被廢止。  (原標題:證監會就其現存63項審批項目徵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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